打好“法宣”和“整治”组合拳!朱家角镇群组整治工作迈入“防治结合”新阶段 每日关注
群租乱象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顽疾之一,隐藏着许多安全隐患。自《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》明确禁止“将住房用于群租”后,朱家角镇根据条例快速响应、强势出击,压实属地村居责任,打好“普法宣传”和“监管整治”组合拳。日前,朱家角镇对前期认定的50户群租房完成全部整治销项工作,切实将群租乱象扼杀在萌芽时期,并从群租房“专项整治”转为“常态化防治”新阶段。
揪住“源头”,多渠道全方位开展“群租乱象”系列宣传活动
(资料图)
作为城市治理“顽疾”,“群租乱象”不仅破坏房屋结构,埋下安全隐患,还给消防安全、经营性安全、人口管理和人居环境等方面带来诸多问题。今年3月以来,朱家角镇综合整治办群租整治推进组联合各村、居开展“群租乱象”系列宣传活动。
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、发放宣传材料、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村民普及“群租乱象”存在的安全隐患,阐述房东出租房屋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,同时告知村民“群租乱象”监督举报途径,让监督与被监督成为习惯。“我之前都不知道原来群租危害这么大,群租行为确实不能有。”村民董阿姨听完现场讲解后说。老党员李叔叔也表示,自己将发挥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,向村里老百姓宣传普及群租的危害,做好村里安全的守护人。
筑牢“防火墙”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对群租行为发现一处,整治一处,销项一处
据了解,泰安第一居委会在动态排摸时发现,该小区某户住宅房的“二房东”将原先的三室一厅带阁楼违规隔断改造为8间卧室,属于《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》可认定的“群租”行为。了解情况后,镇综合整治办联合属地居委会第一时间上门发放告知书,并告知“二房东”触犯了《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》中的将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,符合“群租”认定,并且现场存在电线乱拉、违规隔断空间、阳台私自改造为卫生间、环境脏乱差等一系列安全隐患问题,会对楼下业主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,要求“二房东”限期内全部整改到位。现场,随着工作人员“砰砰砰”大铁锤的敲墙声,原来阻隔在客厅、房间、阳台的砌墙应声落下,原本拥挤局促的空间豁然开朗。看着明亮的空间、消除的隐患后,群租房经营者也深刻表示,将重视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,牢固树立安全健康的经营理念。
淀峰村31号:
对比前
对比后
珠溪新苑78号201室:
对比前
对比后
近年来,朱家角镇始终坚持“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”,对全镇“群租乱象”等不利于全镇安全稳定发展的问题进行广泛宣传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动真碰硬,发现一处、处置一处、销项一处,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记者从朱家角镇综合整治办群租整治组了解到,截止6月13日,全镇锁定的50户群租房已全部处置完毕,后续将群租乱象治理从“以治为主”提升到“以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,通过整治行动常态化,为朱家角镇筑牢群租“防火墙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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